苗栗縣政府辦理112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多元創新方案計畫
壹、依據: 依老人福利法第18條規定為提高家庭照顧老人之意願及能力,提升老人在社區生活之自主性,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式服務暨本縣施政計畫辦理。
貳、目的:補助本縣各鄉鎮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多元創新方案,以增進長者生活品質,促進老人身心健康,落實老人福利服務。
參、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肆、實施對象:本縣列冊且通過防疫查檢並運作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伍、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多元創新課程開設:
(一)系列:
系列 |
環境生態 |
生活智慧 |
運動保健 |
人文藝術 |
語言文化 |
課程名稱 |
1.生態之旅 2.有機人生 3.綠色消費 4.環保手工皂 5.其他 |
1.理財規劃 2.生活小妙招 3.資訊課程 4.生活法律 5.其他 |
1.健腦防失智 2.運動養生 3.經絡按摩 4.健康飲食 5.其他 |
1.茶陶美學 2.生活花藝 3.粉彩創作 4.世界風情畫 5.其他 |
1.歡唱學日語 2.書法藝術 3.傳統戲劇 4.世代童玩 5.其他 |
(二)課程說明:
1、同一系列請開設一門課程為限。(課程名稱可自行訂定,以上僅供參考)
2、每一門課程總時數須達12小時以上。
3、活動均需辦於據點開放時間。
4、上課人數每場至少10人。
(三)依據點開放時段,可申請開設課程數量如下,
據點開放時段 |
2-5時段 |
6-9時段 |
10時段 |
可開設課程數 |
2門 |
3門 |
4門 |
(四)補助經費項目:講師費、材料費(每項作品單價200元以內),每一門課程補助上限3萬元整。
二、講師費標準:授課時間每節為50分鐘,其連續上課2節者為90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每小時(或每節)給付標準如下:
(一) 各類課程外聘師資每小時最高1,600元
(二) 各類課程內聘師資每小時最高800元
三、本計畫係由社會福利基金公益彩券福利服務預算項下支應,申請單位無須編列自籌款。
陸、申請程序:
一、社區發展協會:請提申請計畫書、課程資訊、經費預算表及課程表等資料,送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轉陳本府提出申請。
二、人民團體:請提申請計畫書、課程資訊、經費預算表及課程表等資料,送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四、本年度新成立據點試運作通過後,可於112年8月31日前申請,逾期不受理。
五、申請應備表件如附件1。
柒、經費核銷請款:
一、鄉、鎮(市)公所
(一)請款:由鄉、鎮(市)公所彙整所轄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計畫核定函、檢附領據、納入預算證明等送府憑辦撥款。
(二)核銷:請檢附所轄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計畫經費支出明細表、成果報告1份(含成果照片及出席簽到表)於112年11月15日前送本府辦理報結,未於期限內報結,應將補助經費繳回結案。
二、社區發展協會:申請單位於活動執行完後,請檢附核定函、領據、經費總表、支用經費明細表,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成果報告表(一式2份)、成果相片(一式2份)等相關資料,於112年10月31日前送鄉、鎮(市)公所辦理核銷請款。原始憑證由各鄉鎮(市)公所妥為保管,俾利本府暨審計單位查核。
三、人民團體:申請單位於活動執行完後,請檢附核定函、收支清單,於112年10月31日前送府辦理核銷請款,其餘核銷憑證(支用單據、成果報告、照片及課程簽到表等)由受補助單位依年度整理成冊,並依據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保管十年,以因應日後本府及審計單位查核。
四、核銷應備表件如附件2。以上未於期限內辦理,不予補助。
捌、申請單位之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及場地,請依據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相關規定辦理。
https://www.miaoli.gov.tw/social_affairs/News.aspx?n=6102&sms=13176